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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软件公司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侵占销售佣金1700余万元被判刑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24-03-09 13:30:08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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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选团队新民晚报讯(通讯员 邱恒元 记者 孙云)“感谢检察机关的辛勤付出,为我们企业挽回了1300余万元的损失。有了你们的法治保障,我们对徐汇区的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。”近日,徐汇区一家企业A公司向徐汇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,感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追赃挽损,多次向三名被告人释法说理、陈述利害,成功让他们自愿认罪认罚,向被害企业退赔各自的全部违法所得共计1300余万人民币。

  A公司是一家知名互联网公司。2019年,B软件公司欲购买A公司产品和配套服务,A公司产品经理王某甲与商务销售高某许诺可以折扣价出售产品。生意谈成后,王某甲与高某却打起了小算盘,通过虚增代理商的方式,找到王某乙的C公司做手脚,让B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C公司的客户,再通过C公司向A公司购买。如此一来,王某甲与高某便可以通过C公司分成,拿到一笔本不存在的代理商佣金。

  2020年4月,王某甲因违反A公司其他规定而离职,他的接任者不肯继续帮他做手脚,但利欲熏心的高某不愿收手,仍然继续实施犯罪行为。终于,在一次内部审查中,A公司发现了这一通过虚增服务商侵占佣金的行为,便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。经审计,本案中A公司一共向C公司支付代理商佣金1300余万元,其中王某甲在职期间的金额为880余万元,上述钱款由三人私分并占为己用。

  经徐汇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,徐汇法院依法以职务侵占罪,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10万元;判处被告人王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8万元。王某乙也已另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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